校本部和南校区双双荣获市“文明单位”称号
发布时间:2018-04-10 00:00 阅读次数:7575
近日,阜阳市第十届“文明单位”评选揭晓,我校校本部和南校区双双荣获“文明单位”称号,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通报表扬。
近年来,我校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目标,大力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,通过规范管理促进师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;通过广泛宣传教育营造了崇德向善、积极奋进的校风学风;通过开展丰富的活动,深入宣传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取得了一系列丰硕的成果。
此次获评“文明单位”,既是对学校过去工作的充分肯定,又是对今后工作的鞭策,我校将以此为契机,进一步推动精神文明建设,为建设“大美阜阳”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。
(政教处 宋磊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