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阜阳实验中学2017级新生入学资料审查须知

发布时间:2017-08-20 00:00 阅读次数:18231

 根据市、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,我校近日将按照“三个一致”原则进行学区内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:

    一、审查时间:8月21日-22日 上午8:00-11:30  下午3:00-5:30

    二、我校学区范围:东至西二环路,西至振兴北路,南至颍河西路西延至临泉路,北至河滨路。

    三、学生据实提供相应证件材料备查(原件、复印件各一套):

    1.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学区内购房落户,且学生户口也在学区内的,提供学区内房产证、户口本、父母身份证和应届小学毕业证、学籍表。

2.学生随父母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且实际常住,学生户口从未迁移过,父母均未购房的,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本、房产证、市房产局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产证明(以下简称“无房证明”)、现住房一年以上水电气发票(以下简称“水电发票”)、身份证和毕业证、学籍表。

3. 拆迁房屋原在学区内,拆迁后未购房的,提供拆迁协议,户口本、无房证明、水电发票、身份证和毕业证、学籍表;拆迁异地安置的,以安置地确定其入学学区;由学区外拆迁安置在学区内的,提供拆迁协议,户口本、水电发票、身份证和毕业证、学籍表。

4.因单位原因未办房产证的职工子女,提供户口本,无房证明,单位职工证明,水电发票、身份证和毕业证、学籍表。

5.共有房产不得作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、少年划片入学依据;空挂户不能作为学位分配依据。

6.学生另备2张1寸彩色证件照。

    学校郑重声明:学生及家长提交的各种证件应确保真实有效,凡弄虚作假,伪造证件的,一经发现,后果自负!

四、审查程序:

资料审查期间,由学生本人携带有关材料进入校园后,在科技楼一楼大厅有序排队,在工作人员指引下提交材料以供审查。

证件齐全,初审通过者,要保管好审核单回执,迅速离开校园。证件不全或有其他问题一时无法解决的,请拿好材料,让出窗口,回家补充完善材料,学校将于8月24日下午3点再进行遗留问题材料补充审查。

为使资料审查工作安全顺利进行,请家长和其他人员在校外耐心等待,不要进入校园。

未尽事宜,由学校另行通知。

 

                       阜阳实验中学

                    2017年820日